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籍学历政策 > 正文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019-01-10  教务处    访问量:

各二级学院及班级:

为落实国家《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领导重视。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涉及到民生大事,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数据信息与在校学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填报《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保质保量完成该项惠民工程。

二、填报时间和要求

请班主任及时组织学生填报附表《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中的空余字段(1为父亲,2为母亲,如为其他监护人请在备注标记),填报后请于2月15日之前将电子表发送到指定邮箱:258318580@qq.com。

 

附表:

1.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

2.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单独发送各二级学院)

 

 

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



(编辑:廖定思)